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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,是民盟市委承担参政议政的专门工作委员会。其宗旨是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‘三个代表’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结合民盟工作实际,研究新时期参政议政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以及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突出参政议政职能,加强对全盟参政议政工作的指导,不断提高全盟参政议政工作水平,使民盟参政议政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。
一、委员会机构设置
委员会内设参政议政办公室(办公室为常设机构),委员会分设 个工作组,委员会由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以及秘书长组成(设顾问一人)。
1、主任委员由民盟市委主管参政议政的副主委担任委。
2、副主任委员由常委会确定。
3、委员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以及各区工委、大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志担任。
4、委员会秘书长由参政议政办公室主任担任。
5、委员将根据工作的需要及时的进行调整。
二、委员会工作职责
1、制定民盟参政议政年度工作计划。
2、对参政议政工作实践及理论进行总结和研究。安排布置全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并组织实施。
3、确定盟市委的年度调研专题,针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、动态走向以及对策进行学习研究,从宏观或某些方面进行调研,提出意见建议。
4、负责盟员中的政协委员、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活动的协调指导,对其提交的提案,建议进行筛选、完善和审查。对重点提案会同政协相关部门、承办单位进行协商座谈、实地考察、专题调研。
5、协调各行业特约员开展有针对性工作。
6、对征集上来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收集、整理、送达上报。
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对基层参政议政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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